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,事業單位與承攬人、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, 應由何者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,擔任指揮、監督及協調工作?

(A)承攬人

(B)再承攬人

(C)原事業單位

(D)勞動檢查機構

正確答案:C

点点赞赏,手留余香 给TA打赏

AI创作

0

評論0

支持多种货币
支持多种货币付款,满足您的付款需求
7天无忧退换
安心无忧购物,售后有保障
专业客服服务
百名资深客服7*24h在线服务
发货超时赔付
交易成功极速发货,专业水准保证时效性
顯示驗證碼

社交帳號快速登錄